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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修订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予以公布,共8章96条,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仲裁法明确,仲裁事业的发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化解经济纠纷的作用。
新修订的仲裁法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对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高我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为更好学习领会新仲裁法精神,南平仲裁委制作了修订后的仲裁法与现行仲裁法的对照表,供大家学习参阅。下一阶段,南平仲裁委将按照司法部和福建省的有关部署,深入开展学习新仲裁法和积极开展宣传新仲裁法的有关工作,开展仲裁员培训,修改完善仲裁规则,努力借助修法赋能提高自身仲裁服务质量和仲裁公信力,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附修订对照表:
